法规与标准
在欧盟或亚洲销售产品需要遵守的规定:标准、标签、CE 标志。
碗、盘子、筷子、饭盒、餐具:从亚洲进口的餐具和厨房用品属于“食品接触材料”。它们必须遵守严格的规定,而且有一个常见的陷阱:“三聚氰胺-竹”餐具。
“竹制”餐具的陷阱
许多以“环保、竹制”名义出售的杯子、碗和盘子,实际上是混有竹粉的塑料(通常是三聚氰胺)。这种混合材料在欧盟是违法的:竹子不在允许用于接触食品的塑料的物质清单上(欧盟第10/2011号条例)。欧盟成员国曾针对这类产品开展联合检查行动,于2022年4月结束(欧盟委员会,« Bamboo-zling »)。
不要混淆:用实心竹子制成的物品(用竹子削制的筷子、砧板、勺子)不受这项塑料禁令的约束,但同样必须对食品接触安全。
主要义务
- 欧盟第1935/2004号条例规定了基本原则:物品不得向食品转移危险物质,也不得改变食品的味道或气味。
- 对于塑料物品,欧盟第10/2011号条例规定了允许使用的物质清单和迁移限量。请向供应商索取书面符合性声明和检测结果。
- 物品必须标明其用于接触食品(文字或“杯子和叉子”标志),除非这一点显而易见。
- 保持可追溯性:谁给您供货、哪一批货。
法国的监管机构:DGCCRF(法国消费者保护机构)。
适用于所有产品的规定
自2024年12月13日起,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(欧盟第2023/988号条例)要求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标明一名设立在欧盟的负责经营者(通常是进口商)及其联系方式。从中国、越南或泰国进口产品到法国销售的企业就成为这个经营者:由它对产品负责。
延伸阅读
您在寻找在其所在国官方登记册中经过核实的亚洲制造商吗?
发布需求来源(查阅日期:2026年11月1日):欧盟委员会 "Bamboo-zling"(food.ec.europa.eu);欧盟第1935/2004号条例和第10/2011号条例;欧盟第2023/988号条例。
仅供参考,更新至2026年11月1日。这是一般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:销售前请核对官方文本(EUR-Lex),并咨询监管机构。这些信息不构成 Passerelle France-Asie 的责任。
欧洲市场上有大量亚洲制造的玩具,而玩具也是检查最严格的产品:因为它们是给儿童用的。下面介绍进口玩具的小企业需要了解的内容,以及即将到来的重大变化。
现在:CE 标志
- 在欧盟销售的所有玩具都必须带有 CE 标志:制造商声明其符合安全要求(第2009/48/EC号指令)。请向制造商索取符合性声明和测试报告,并妥善保存。
- 进口商须在玩具或其包装上标明自己的名称和地址。
- 警示语(例如“不适合3岁以下儿童”)和说明书必须使用法文。
即将改变的:2025年的新条例
关于玩具安全的欧盟第2025/2509号条例取代了原指令。它已于2026年1月1日生效,但其规定将从2030年8月1日起适用(过渡期)。最大的变化是:每件玩具都必须有一个数字产品护照,可以通过二维码在线查询,海关可以据此检查。认真的亚洲制造商已经在做准备:这是向未来供应商提问的好问题。
法国的监管机构:DGCCRF 和海关。
适用于所有产品的规定
自2024年12月13日起,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(欧盟第2023/988号条例)要求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标明一名设立在欧盟的负责经营者(通常是进口商)及其联系方式。从中国、越南或泰国进口产品到法国销售的企业就成为这个经营者:由它对产品负责。
延伸阅读
您在寻找在其所在国官方登记册中经过核实的亚洲制造商吗?
发布需求来源(查阅日期:2026年11月1日):欧盟委员会 "Toy safety" 和 "Stronger toy safety rules enter into force"(2025年12月23日);第2009/48/EC号指令;欧盟第2025/2509号条例。
仅供参考,更新至2026年11月1日。这是一般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:销售前请核对官方文本(EUR-Lex),并咨询监管机构。这些信息不构成 Passerelle France-Asie 的责任。
服装、面料、家用纺织品、鞋类:中国、越南和泰国都是纺织品生产大国。要在法国销售这些产品,有三件事很重要:成分标签、禁用物质和回收。
1. 法文成分标签
欧盟第1007/2011号条例要求标明纤维成分(“60%棉,40%聚酯纤维”),使用纤维的官方名称,并使用销售国的语言:在法国,就是法文。
2. 禁用物质
欧盟 REACH 法规禁止在纺织品和皮革中使用某些物质。例如:会释放某些芳香胺的偶氮染料,限量为每公斤30毫克(欧洲化学品管理局,ECHA)。请向供应商索取最近的检测报告。见我们的 REACH 指南。
3. 回收:法国的义务
在法国,任何把服装、家用纺织品或鞋类投放市场的企业,包括进口商,都必须加入该行业经批准的生态组织 Refashion,并缴纳生态费用。Triman 标志和分类回收信息是强制性的(法国生态转型部)。
法国的监管机构:DGCCRF(标签);生态转型部和 ADEME(回收)。
适用于所有产品的规定
自2024年12月13日起,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(欧盟第2023/988号条例)要求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标明一名设立在欧盟的负责经营者(通常是进口商)及其联系方式。从中国、越南或泰国进口产品到法国销售的企业就成为这个经营者:由它对产品负责。
延伸阅读
您在寻找在其所在国官方登记册中经过核实的亚洲制造商吗?
发布需求来源(查阅日期:2026年11月1日):法国生态转型部 « Produits textiles (TLC) »;欧盟委员会关于第1007/2011号条例的问答;ECHA,REACH 限制(第43条目)。
仅供参考,更新至2026年11月1日。这是一般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:销售前请核对官方文本(EUR-Lex),并咨询监管机构。这些信息不构成 Passerelle France-Asie 的责任。
充电器、灯具、小家电、电子小玩意:这些来自亚洲的产品在法国既要遵守安全规定,又要承担回收义务。由进口商负责。
安全:CE 标志
电气或电子设备必须带有 CE 标志:制造商声明其符合欧盟规定(电气安全、电磁兼容、限制有害物质即 RoHS)。请索取符合性声明和测试报告,并检查设备上是否标有制造商和进口商的联系方式。说明书和安全须知必须使用法文。见 CE 标志 和 RoHS。
回收:废弃电子电气设备(DEEE)
在法国,把来自欧盟以外国家的电气设备投放市场的企业,也就是进口商,被视为“生产者”。它必须加入一个经批准的生态组织(例如 Ecologic、ecosystem 或 Soren),并在 ADEME 登记(法国生态转型部,ADEME)。
法国的监管机构:DGCCRF(安全、标签);生态转型部和 ADEME(回收)。
适用于所有产品的规定
自2024年12月13日起,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(欧盟第2023/988号条例)要求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标明一名设立在欧盟的负责经营者(通常是进口商)及其联系方式。从中国、越南或泰国进口产品到法国销售的企业就成为这个经营者:由它对产品负责。
延伸阅读
您在寻找在其所在国官方登记册中经过核实的亚洲制造商吗?
发布需求来源(查阅日期:2026年11月1日):法国生态转型部 « Équipements électriques et électroniques (DEEE) »;ADEME,电子电气设备行业;第2014/35/EU、2014/30/EU、2011/65/EU号指令。
仅供参考,更新至2026年11月1日。这是一般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:销售前请核对官方文本(EUR-Lex),并咨询监管机构。这些信息不构成 Passerelle France-Asie 的责任。
香皂、面霜、香膏、护发产品:许多亚洲化妆品在法国很受欢迎。但化妆品不能像普通物品那样销售:进口商在法律上要对产品负责。
进口商成为“责任人”
根据欧盟第1223/2009号条例,在欧盟销售的每一种化妆品都有一名设立在欧盟的责任人。对于进口产品,责任人就是进口商,除非进口商书面指定另一名接受这一角色的人。
主要义务
- 一份产品信息档案,包括由合格评估员编写的安全报告,在最后一批产品投放市场后保存10年。
- 在首次销售之前,在欧盟 CPNP 门户网站上通报该产品。
- 一个标签,标明责任人的名称和地址以及成分表(INCI 名称),相关内容使用法文。
- 使用允许的成分:某些物质在亚洲允许使用,但在欧洲被禁止或受到限制。
法国的监管机构:DGCCRF。
须知:Passerelle 不接受药品和膳食补充剂(见我们的登记条件)。化妆品和护理产品可以接受。
适用于所有产品的规定
自2024年12月13日起,欧盟《通用产品安全条例》(欧盟第2023/988号条例)要求在产品、包装或随附文件上标明一名设立在欧盟的负责经营者(通常是进口商)及其联系方式。从中国、越南或泰国进口产品到法国销售的企业就成为这个经营者:由它对产品负责。
延伸阅读
您在寻找在其所在国官方登记册中经过核实的亚洲制造商吗?
发布需求来源(查阅日期:2026年11月1日):欧盟关于化妆品的第1223/2009号条例(第4、11、13、19条),欧盟委员会;欧盟第2023/988号条例。
仅供参考,更新至2026年11月1日。这是一般信息,不是法律意见:销售前请核对官方文本(EUR-Lex),并咨询监管机构。这些信息不构成 Passerelle France-Asie 的责任。
哪些产品必须带有 CE 标志、由谁负责,以及应向欧盟以外的制造商索取哪些文件。
CE 标志是什么?
“CE” 标志表示制造商声明其产品符合适用于该产品的欧盟安全规定。
哪些产品需要?
只有某些类别:例如玩具、电气和电子设备、机械、个人防护装备。并非所有产品都需要。
由谁负责?
由制造商负责。但如果您把在别处生产的产品进口到欧盟,您必须核实其合规性:这也是您的责任。
应索取哪些文件?
由制造商签署的欧盟符合性声明,以及其备有技术文件的确认。
有疑问怎么办?
不要大量订货。先索取文件,再要样品。
官方来源(英文): Your Europe — CE marking
在法国,面向公众销售的产品的描述、使用说明和保修必须使用法语:应向供应商提出哪些要求。
- 在法国,1994年8月4日第94-665号法律(即“图邦法”)规定,面向公众的产品的名称、介绍、使用说明和保修必须使用法语。
- 可以加上其他语言,但必须始终有法语。
- 下单前,请问清供应商由谁翻译和印刷法语标签及说明书,费用多少。
- 某些产品(玩具、纺织品、化妆品、食品)还须遵守欧盟的其他标签规定:请针对您的产品核实。